粤办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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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是重庆市政府驻华南地区及福建省的派出机构,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
主要职能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广东省、福建省党委、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的调研,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政治经济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提供综合信息。
(二)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加强与广东省、福建省及各部门的工作交流和联系,为市领导在当地开展工作创造好条件,协助市级部门和区县(自治县)在当地开展工作。
(三)做好市领导到广东省、福建省的政务活动服务工作。
(四)加强与广东省、福建省和港、澳地区的经济联系、交流合作,开展招商引资、搭建平台、引进企业、跟踪服务工作,扩大重庆对外开放,促进与广东省、福建省和港、澳地区的经济合作。
(五)加强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合作与交流。
(六)做好劳务输出和服务工作,加强与用工单位联系,发展劳务输入网络,建立劳务输出基地,协助当地有关部门维护重庆籍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七)为重庆市驻广东省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指导、帮助广东省重庆商会的工作,加强与广东省重点企业的联系。
(八)办理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和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值班、财务、行政后勤、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与广东省及深圳市党委、政府的联系,收集调研和上报政务信息;负责市领导到广东省的接待工作。
(二)经济合作处:
负责与广东省和港、澳地区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的联系,搭建工作平台,加强交流与合作;开展招商引资,为重庆市驻广东省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咨询服务;指导广东省重庆商会工作;指导区(县)驻广东省招商机构的业务工作;加强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合作与交流。
(三)劳务处:
负责区域劳务合作;加强与用工单位的联系,收集反馈劳务供求信息;调研分析劳动力市场情况,拓展劳务输出渠道,搭建劳务输出平台,建立劳务输出基地,做好劳务输出和服务工作;协助当地政府维护重庆籍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指导市级部门和区(县)在广东省的劳务机构开展工作;引导鼓励劳务人中央气象台返乡创业。
(四)福建联络处:
负责与福建省及厦门市党委、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交流和联系;跟踪了解福建省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收集、上报有关政治、经济信息;开展招商引资、开拓市场和横向经济联合工作,促进重庆与福建的经济合作与交流;负责当地的劳务信息收集、劳务输出管理和劳务人员的维权服务工作;做好市领导在福建省公务活动的接待工作。
佛山联络处
东莞联络处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广东)服务联络处
邮 编:518001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2011号庆安大厦四楼 |